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那些長年住在國外的人,憑什麼回來投票

每逢大選,那些長年居住國外的藝人或有錢人總是有錢座飛機回國投票....


我們一年能出幾次國呢?


台灣的路未何這些人也能幫我們做決定呢?...


雖然這些人沒有拋棄台灣國籍,但我覺得... 這些長年居住國外的藝人或有錢人所投的票應該要 除以二 來計算...


二票才算一票.. 這才有一點點的公平.. 對我們長年在台灣的人來說...


才公平.. 才公道吧..


不要讓別人來幫我們做決定...


1 則留言:

  1. 史上最強的中國旅行者雄哥2008年3月21日 凌晨4:55

    平心而論.
    其實這根本不是問題.
    中華民國承認雙重國籍.
    所以就沒有綠不綠卡的問題.
    而長居國外的人具中華民國國籍就有選舉權.
    會提出這問題.基本上是中國的思維.
    凡事."情理法"
    法律總是不重視.
    台灣為何如此亂.
    就是大家都不用法律的觀點來辦事.
    用的卻是"似是而非"的情.理.
    我們常說台灣人是最強的.
    但強在哪裡?
    強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嗎?
    藍.綠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最起碼現在是).
    理念不同.可以不贊同.但要也與尊重.
    這就像吃榴槤一樣.
    有人說好.有人說臭.
    但榴槤還是榴槤.
     
    [版主回覆04/05/2008 22:13:11]於法的確如此,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就有選舉權。
    像是長年旅居國外的人
    像是已經出家的人,號稱四大皆空的人
    像是已經離家的人,四處流離失所的人
    他們的都有選舉權
    法?法是給懂法的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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