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5月7日雪山隧道發生開通以來重大車禍

雪山隧道,原名坪林隧道,簡稱雪隧,是台灣第一、全世界第五長的公路隧道[1],為蔣渭水高速公路(別稱北宜高速公路)的一部份,位在新北市坪林區宜蘭縣頭城鎮之間。其位於蔣渭水高速公路里程15.2公里至28.1公里處,全長約12.9公里[2]1991年7月開工,2006年6月16日啟用通車。

雪山隧道昨天發生火燒車事故。

中央社
雪山隧道昨天發生通車六年來最嚴重的火燒車事故,兩人燒死、卅一人被濃煙嗆傷。

但事後大家似乎看出了一些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當事者說了些什麼
  1. 雪隧緊急救難系統(排煙)昨天是否發揮功能?葛瑪蘭客運司機劉信智說,他利用隧道內緊急電話打了六通電話到坪林行控中心,卻不見有人來救,只得自力救濟,自己想辦法逃生。
  2. 救出十八人的吳建成也質疑,雪隧裡的監視器很密集,應該能充分掌握任何動態,但從廂型車爆胎,減速慢行,不見行控中心立即廣播處理就發生火燒車;他載了十八人開車往洞口逃,也未聽到廣播,直到開了兩公里遠的南端洞口,才聽到廣播說有火燒車,這期間至少過了四、五分鐘以上,「這種反應夠快嗎?應該檢討一下」。 「煙怎麼來得那麼快又那麼大?」吳建成心有餘悸回想,他聽到巨響,以為自己的車子爆胎,停車查看不到兩分鐘,濃煙來得又快又猛,他幾乎不能喘氣,跑向他的人更喘到沒力氣,好像吸不到空氣,「隧道排煙系統有發揮功能嗎?」
  3. 「行控中心怎麼這麼爛!」提到逃生情景,劉信智很氣憤,他說,他疏散完乘客,確認乘客都安全後,不斷以隧道內緊急電話和坪林行控中心聯繫,他告訴行控中心隧道裡煙太多,他跑不出去,對方說:「你等我兩分鐘,車馬上到!」但一直等不到人。 他再打了五通電話,到後來根本沒人接,他心想「難道我要死在這裡?我還有老婆和小孩呢!」環顧四周,只剩他一個人,趕緊跑到逃生口橫坑,從南下車道跑到北上車道,往南走兩公里出洞口,救了自己一命。

再來我們來回顧雪山隧道通車時,有沒有人提出了什麼疑問?


消費者基金會在2006年6月16日提出了一些看法


消基會表示,長隧道最怕大火,悶燒的濃煙和高溫,將對隧道內行車的民眾,帶來高度的危險性;對此,消基會提出下列建議與提醒: 

雪山隧道通車應行注意事項: 
‧政府單位 
1、應將過去演習所使用過的消防栓、滅火器確實重新加以整備,必要時應予以換新,並一一安置定位。 
2、極力避免隧道內因為空氣污濁,累積過多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他廢氣,進而導致意外的危險,故除了應加強監控空氣品質外,亦適時公佈提醒駕駛人注意,並視情形,在必要時,兼採車流管制措施。 
3、確保安全維護,通車初期應加強警車與消防車巡邏密度,並提醒駕駛人警覺。 
4、加強車輛稽核,對於未經檢驗車輛(擔心拋錨)或酒後開車的情形,均應嚴予禁止,以策安全。 
5、車流改道措施應及早因應,路口電子看板應隨能時反映車流狀況,並隨時提醒民眾及時改道。 
6、嚴禁裝載危險物品進入隧道,例如爆竹及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暨有毒物質等。 
7、輔助反光導標應明確,緊急照明系統、排煙及消防設備應有不斷電設備。 
8、導坑必須加強設置各種監視設備,以便外界瞭解導坑狀況,能夠做出正確施救措施。 
9、導坑出入門應為自動關閉設計,以免火災發生時,萬一導坑大門敞開,主隧道的煙霧勢必衝竄到導坑內部,影響逃生民眾安全。 
10、雪山隧道規定,車距必須保持50公尺以上,即使塞車,至少也要保持20公尺距離,未遵守者將受處罰。但行進之間,駕駛人單僅依靠「目測」方式,來判斷行車間距,這樣夠安全嗎?消基會認為,隧道內必須設有明顯的辨識行車間距的參考方法。 

消費者(駕駛人): 
1、應具備長型隧道駕駛應有的防災常識,如逃生方向、車輛性能維護,避免行進中發生車輛火災。 
2、進入隧道的車輛,車內應隨時備有防煙面罩暨照明設備,以備不時之需。 
3、進入隧道的車輛,車內應備置汽用滅火器。 
4、駕駛人應具備基本滅火要領,如消防栓暨滅火器操作要領。 


詳情請見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676


其實我們的政府一直沒法去重視任何問題... 消防演練模擬就用最低標示準來檢驗..


通車史



雪山隧道在經過6月1日的複勘,國工局在今天下午宣布,北宜高速公路,確定在6月16日要正式通車。
國工局表示,雪山隧道歷經交通部95年1月12、13日勘驗,6月1日複勘,各項缺失都已經改善完成。另外6月6日無預警防災演練,也經履勘委員確認符合通車標準,所以確定不再跳票。

為何複勘會通過?

先來看一個新聞


(雪山隧道)通車前第三階段勘驗複勘作業結果
部分媒體報導之回應說明
雪山隧道複勘專案小組經勘驗緊急應變之高司作業及實地演練,共提出22項改善事項及建議意見;經歸納列為立即改善事項(通車前應改善完成)計13項、長期改善事
項計7項、2項為其他建議事項。其中13項立即改善事項均為一般缺失,並無重大缺失,且經國工局、高公局、公警局確認,均可立即改善完成。至於五日改善時間,係
指於6月1日至6月6日辦理無預警演練之間隔時間,並非實際改善作業所需時間。而13項立即改善事項與以往勘驗作業所列缺失數相較,已屬偏低。
有關「自衛消防編組及消防分隊使用無線電頻寬不一」一節,原本雪山隧道各單位無線電所使用頻道即規劃專用U頻,目前工務單位、自衛消防編組、公警局、台北縣、宜
蘭縣消防隊均已配發U頻無線電,作為緊急事故處理聯繫使用。而因消防單位認為其現行使用V頻,為方便其他業務聯繫,本部已補助經費給宜蘭縣消防局及台北縣消防局
建置V頻無線電,故V頻無線電僅供消防隊做內部聯繫使用,與現行雪山隧道防救災業務並無直接關聯。
有關「逢甲大學交通工程與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要求下,昨天下午臨時進行無預警斷電測試,結果發現在斷電狀態下,緊急照明失靈」一節:經國工局回復,6月1日消防
演練後,機電承商即進行10日不斷電測試後之照明燈具燈管更換維護作業,為確保工作人員安全,有2區域照明由遠方自動控制切換為現場手動控制,且因該斷電測試為
無預警,斷電後照明仍由發電機供電,該2區域之緊急照明不亮係屬正常結果。
有關「履勘委員也發現,36處人行聯絡道中,仍有部分消防栓的水帶還沒接上,甚至可能沒水,若真要通車,後果不堪設想」一節:該點意見於勘驗專案小組檢討會議
中,並無任何單位學者、單位代表提出,非屬勘驗意見,應為個人意見。且經國工局本(2)日清查,因隧道有物料失竊情形發生,聯絡隧道內消防水帶亦有遺失,該局均
每日清查、全面補裝;另消防供水均正常。
另報載「斷電時南口資訊可變標誌未顯示斷電訊習」一節:係因該座資訊可變標誌之通信設備臨時故障,以致通信中斷,承包商已著手辦理搶修,於本(2)日可恢復正
常,其餘17座資訊可變標誌均正常顯示。
至於李克聰副教授於6月1日上午複勘時,已同意參與本部下午5時召開之記者會,李副教授除全程參與記者會、回答各媒體記者問題外,記者會後亦至本部公關室與各媒
體記者繼續交換意見,其行動完全自主。且於複勘之前,其已連續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所發表意見與複勘時完全相同,並無有特別變動之處。

至於媒體關切機電與交控是否需整合測試一節,因本部於95.3.1已定隧道機電及交控設施之整合測試、調整,係為機電及交控各自系統整合,並以交通管理實務操作
上能否順暢為原則,建置單位或管理單位應於營運期間持續進行調整。以目前機電及交控各自整合完成,已達本部要求;故雖有學者認為在通車前機電系統與交控系統應互
相連線整合,應與規定有所出入,依勘驗相關規定,將該點意見改列為長期改善意見;國工局則預定於6月底完成兩系統間之串聯整合。
對於無預警事件測試高公局已依照應變計畫排定於6月6日舉行,依作業標準及應變時間演練後擇定日期開放通車。

另一則新聞


發布日期:【9500715】 編 號:【交路(95) 0715號】
交通部對聯合報本(15)日A4版雪山隧道
通車勘驗報導之澄清說明
聯合報本(15)日A4版報導:「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不顧履勘委員先完成機電和交控系統整合再開放通車的建議,強行通過複勘,事後證明,雪山隧道通車後停電、
火警、跳電狀況不斷」一節與事實有所出入,茲澄清說明如下: 
有關機電與交控整合測試作業,於「長隧道公路通車前勘驗作業程序補充規定」第二點已有明確說明:「本部公路通車勘驗作業要點所訂施工單位認為達通車標準,其通車
標準除相關設施完成外,於長隧道公路應包含隧道機電及交控設施之系統整合測試、調整,與完成設備操作手冊及注意事項移交接管單位(含教育講習)」。而對於「隧道
機電及交控設施之系統整合測試、調整」之完成認定條件,交通部亦於95.3.1已函定為「機電及交控各自系統整合,並以交通管理實務操作上能否順暢為原則,建置
單位或管理單位應於營運期間持續進行調整」。
本年6月1日雪山隧道複勘時,機電及交控均已各自整合完成,且據國工局表示,機電及交控間亦已完成系統整合,惟尚在穩定測試中;所以機電及交控已符合通車勘驗對
系統之認定條件與標準。所以複勘時雖有學者認為在通車前機電系統與交控系統應互相連線整合,然該意見已超過通車勘驗規定的要求,故依勘驗相關規定,將該點意見改
列為長期改善意見,而非報載所寫:「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不顧履勘委員「先完成機電和交控系統整合再開放通車」的建議,強行通過複勘」之情形。
至雪山隧道通車後,並無發生過火警事件;而停電或跳電狀況,係單純因單一機電設備不穩定所致,與機電系統與交控系統是否完成整合完全無關。


我們政府都習慣請學者來背書,重要推手...決定了雪山隧道通車。
A及B之系統整合,變成 各自系統整合 ,並以 交通管理實務操作能否順暢為原則。


2006年1月16日雪山隧道進行消防演練,這項消防演練是模擬雪山隧道內、車輛因追撞而起火燃燒時,滅火和搶救的過程,以1公尺見方、高10公分、裝滿汽油和柴油的火盆充當火災車。火災發生後,由路人以手機向機房通報,自衛消防人員於4分鐘後抵達進行初步滅火;接著火勢再度悶燒,位在洞口的特種消防隊也在火災發生16分鐘後,抵達現場將火勢撲滅。


雪山隧道的車流有多大?


高公局統計,今年1至4月,雪隧每天平均車流量超過5萬輛次,早高過當初規畫民國100 年目標年不到4萬輛的通行量。國道5號北宜高通車以來,總車流量累積超過7500萬輛次。


看了昨天的雪山隧道車禍真是超恐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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